TNT託別家快遞 多收客戶6529元

業者承諾日後運費折抵補償

 

2008年07月31日蘋果日報

 








知名國際快遞公司TNT台灣分公司,遭投訴未依約定內容,取回包裹。圖片: 1 / 1





許小姐委託TNT荷蘭商天遞公司台灣分公司到美國取件,事後卻是其他快遞公司送回包裹,因此多付6529元運費,她抱怨:「不合理!」


TNT台灣分公司表示,確實委託其他快遞公司去取件,因寄件人未使用TNT託運單,才發生糾紛,許小姐多付的費用願從日後運費折抵。


律師說,既然TNT已接受委託,多出來的費用,許小姐可要求TNT支付。投訴組


許小姐說:「怎麼變成另一家快遞公司跟我聯繫?」她的公司與TNT簽訂長期合約,運費有折扣且採月結。


7月1日她委託TNT到美國伊利諾州收取客戶的包裹送回台灣,事後卻接到另一家快遞公司通知,包裹已送達,並要她支付1萬1793元運費。



許小姐向TNT反映,卻被告知因美國服務點少,才請其他快遞公司代收,由於她的客戶未使用TNT託運單,所以不算委託TNT,等於是委託另家公司託運,要她自行聯絡另家快遞公司。


但她取回包裹後,發現上除了另家公司的託運單外,還有TNT的託運單,她抱怨,「由TNT送回運費只要5264元,明明就是TNT的問題,怎麼要我們來承擔多出的運費?」




業者指客戶填錯託運單
對此,TNT台灣分公司客服部經理賴菁菁表示,許小姐的客戶誤填轉委託的快遞公司託運單,才引起糾紛,雖然包裹上有TNT託運單,但並無寄件人與快遞人的簽名,無法認定是委託TNT,不過對於許小姐多支付的運費,願從日後的運費中折抵。



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胡華泰說,TNT接受許小姐委託後,轉委託另一家快遞公司去取件,託運人與TNT的契約關係確實存在,這與寄件人使用哪家的託運單無關,TNT應將貨物送回給委託人,而不是要委託人去跟另外一家快遞公司拿貨。




不應將運費轉嫁託運人
「不可將任何費用轉嫁給託運人。」宇國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智剛指出,既然TNT已接受委託,許小姐可要求TNT退還多支付的運費,若TNT不願意,可循法律途逕求償。




託運物品注意事項
˙簽訂合約時,應清楚註明付款方式、計費標準、送件方式等資訊
˙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與聯繫電話應清楚填寫,以便業者運送
˙寄送貴重物品,事前報值,若遺失或毀損可依報值的價值理賠
˙業者若未依時間送達,先以電話通知,若無效,則利用信件催告
˙若遇糾紛,可向各地消保官申訴,市話或手機直撥1950
資料來源:律師張智剛、《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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