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遭侵佔4年 出租牟利
2008年07月31日蘋果日報
統一超商新福隆門市租用的部分屋舍佔用國有土地。陳宏佳攝圖片: 1 / 1
【陳力維╱台北報導】陳先生投訴,統一超商新福隆門市租用的部分屋舍佔用國土,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曾發文通知超商,但統一仍繼續承租。
對此,統一超商坦承租用的房舍佔有國有地,將協助屋主合法化。風管處表示,將依法追討。
律師認為統一超商應盡速處理,避免損及企業形象。
統一超商租用
陳先生表示,新福隆門市位於北縣貢寮鄉福隆海水浴場旁,不只這家門市,鄰近的房子都有部分佔用觀光局土地情形,「觀光局4年前就發過公文通知所有佔用戶,也通知統一超商。」他質疑,統一超商仍繼續租用違建營業「是不良示範」。
東北角風管處技正劉玉祥證實,新福隆門市租用的店面,是當地鍾姓屋主在多年前佔用部分國有土地後興建出租牟利,曾與他溝通追討但無共識,未來會循法律途徑處理。
對此,統一超商公共事務室專員欒美雲表示,會協助屋主向觀光局合法承購土地。記者詢問屋主的聯絡方式,欒美雲說,由統一超商發言即可。
宇國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智剛說,雖然佔用人不是統一超商,一旦觀光局依法追討要求拆屋還地,「設備裝潢損失,統一超商只能自認倒楣」,且知法犯法更損害企業形象,建議統一超商妥善處理。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陳耀祥表示,國有土地遭佔用4年,觀光局卻沒有更進一步的法律行動,「該要更積極一點才對」,否則會有行政怠惰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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