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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車開進法院 偷水洗車
2008年07月31日蘋果日報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周姓員工在值班時間竟將自用車開到法院門口洗車。投訴人提供圖片: 1 / 1
【蕭松齡╱台南報導】高物價、高油價時代,老百姓個個縮衣節食,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員工竟利用夜間值班時間,用公家的水洗車,等於是拿納稅人的錢來幫他繳水費。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坦承,這是值班員工不當行為,會內部懲處。學者批評,這根本是將公家的錢當成提款機,貪小便宜又浪費的行為。
已交內部懲處
林先生表示,7月23日晚上10時36分,他行經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發現人行道濕答答,不斷有水從法院內的車道流出來,仔細一看,法院門口停了一輛白色的自用車,有個穿著短褲的男子,正很悠閒地在洗他的車子。
「這位老兄竟然可以明目張膽,關起法院的鐵門,用公家的水來洗車。」且用水也不知節制,把水一直開著,流得連外面的人行道都是水。
對此,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官長室官長蔡以晃表示,經查是值夜班的周姓員工利用值班時間洗車,這名員工不但利用值班時間處理私人事務,還用公家資源洗車,行為明顯不當,已交由內部懲處,懲處結果將列為年終考績的重要參考,也會請院內同仁不要再犯。
淡江大學公行系教授施正鋒表示,值班時間竟利用公家的資源洗個人的自用車,「根本就是假公濟私、貪小便宜。」形同是將公家的錢當成個人的提款機,很要不得,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應檢討改善,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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