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守文╱台中報導】
台中縣李姓男子日前接獲一張桃園警方開的罰單,照片中違規機車車號開頭為「F7V」,家中機車車號為「F7Y」,英文V與Y遭誤判,
經他查詢,開單警員卻要他自行申訴,李先生痛批:「實在是擾民!」桃園縣警局督察劉賢裕說,警員處理錯誤的態度確有問題,將進行了解,李先生只要影印行照,連同罰單及照片寄回,即可銷案。
李男向《蘋果》表示,「家中機車最遠只騎到離家十五公里外的沙鹿鎮,怎麼可能騎到一百多公里外的桃園龍潭鄉?而且照片內機車與家中的野狼125車型完全不同,怎麼會看錯?」
竟叫民眾自己申訴
李男拿這張罰單就近前往大甲派出所,值班警員幫他聯絡開單警員,對方竟說「叫民眾自己去申訴。」
劉賢裕說:「如果是明顯車號或車型有誤,民眾只要將行照影印,連同違規紅單及照片寄回發單交通組即可銷案。」
台中區監理站公關趙麗娟說,民眾可帶罰單與行車執照,到監理機關申訴,目前無具體方法可彌補民眾多跑一趟的困擾,只能呼籲執法人員核對資料。
「V」、「Y」不分 員警開紅單搞烏龍
員警開罰單又搞烏龍!台中縣一位李伯伯收到一張罰單,照片中違規的車牌號碼是F7V,但他的車牌是F7Y,V跟Y沒分清楚,就連照片中的機車車型跟車主的機車也不一樣,打電話向派出所反應,開單員警卻跟他說,不然你去申訴啊。
這樣叫V這樣是Y啊,怎麼會搞錯!沒錯,就連沒學過ABC的田庄阿伯,都分得出來Y跟V的差別,但開紅單的交通隊警察卻看不出來。
烏龍罰單車主李宗仁:「V跟Y長得一樣嗎?對啊,大家看了都知道。」
家住台中縣的李伯伯,最近收到一張桃園寄來的違規罰單,罰單上的車牌號碼寫著F7Y,但照片裡違規的機車,車牌卻是F7V,不只英文字母不同,就連照片裡的車型,跟他騎了10多年的野狼機車也完全不同。
烏龍罰單車主李宗仁:「員警很兩光,還不只這樣,就像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讓老百姓點燈,連我孫子看了都說那不一樣,那不是阿公的車牌怎麼會寄來,我孫子才6歲而已。」
記者:「打去派出所,員警怎麼說?」烏龍罰單車主李宗仁:「不然你去申訴啊,你去申訴啊,不然你要怎樣。」
執法人員開罰單沒有核對資料搞烏龍,事後還用這種態度處理,讓李伯伯愈聽愈火大,事後桃園縣警局督察室回應,只要影印行照,連同這張烏龍罰單跟照片寄回就可以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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