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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勞保年資 可望救回


四十歲的阿梅為了照顧兒子,三年前不得不忍痛辭職,離開工作十年的職場,但她因為不夠「老」,無法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令她對付出的勞保費卻不能「回收」一直心有不甘,她的不甘心將有可能回報了。

勞委會正研擬修法,讓以往因為年資不足或年紀不夠大,不能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都可以將這些「零碎」年資「救回來」,仍然納入計算,官員估計,受惠人數將突破百萬。

勞委會勞保處長石發基指出,目前要領勞保老年一次給付,須滿足三項條件,但提前離職場又不符條件,如未續保,年資等於「沒收」。

國民年金制與勞保年金制上路後,只要年滿廿五歲以上,都要持續待在社會保險:如果有工作就須加入職業保險(勞工、軍公教保險等),沒工作就納入
國民年金保險,到年老時再根據參與各項保險的年資,計算可領的年金數字。

勞委會這次要配合勞保年金一併修法,讓勞工只要曾經投保,不管退保早晚,到了依法可請領老年給付的六十歲,累積的年資都能救回來。屆時年資不到十五年,只能選一次領;超過十五年,可在一次領與年金(月領)之間選擇其一。

已經吃緊的勞保財務會不會更惡化?石發基表示,目前勞保年金草案的所得替代基數是百分之一點五,預期會有不少人繼續留下來領年金,反而可避免短期內
基金被大量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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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yichen20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