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遛狗 鐵鍊絆婦害命


死者褲留鍊條痕 飼主狡辯被戳破


2008年08月18日蘋果日報






楊女飼養的黑色土狗事後依舊被拴在主人家門口。楊適吾攝 圖片: 1 / 1





【石秀華、楊適吾╱高雄報導】


騎車遛狗出人命。高雄市一名女子日前將飼養的土狗拴上鐵鍊,綁在機車後方出門遛狗,途經一處巷弄時,鐵鍊絆倒步行的八旬婦人,婦人頭部撞地送醫不治。


事發後,女飼主辯稱是狗亂竄撞倒婦人;但檢察官調查,發現死者所穿白褲下方有一道清楚鐵鍊痕跡,女飼主才承認是鐵鍊惹禍,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過失致死
在高市小港區經營美髮店的楊姓女子(三十七歲)飼養一隻黑色土狗,上月二十五日上午七時四十分許,她將土狗拴上鐵鍊,綁在機車後方,騎機車載兒子出門遛狗。



婦人摔倒顱內出血
楊女騎車轉進平正街時,遇上剛到廟裡拜拜結束、正徒步返家的婦人陳羅準(八十四歲),楊女從陳婦身旁經過,但土狗卻沒跟在機車後方,反而從另一邊繞過陳婦,一點五公尺長的鐵鍊當場把陳婦絆倒,陳婦整個人往後仰、摔個四腳朝天,後腦杓撞地而昏迷不醒。


楊女嚇得打一一九求救,但陳婦送醫經急救仍宣告不治。



陳婦家屬向檢警表示,陳婦年紀雖大但身體硬朗,無重大疾病。


檢察官與法醫相驗,發現死者右小腿有血跡,顱內出血達一百一十五西西是致命主因。



楊女將責任全推給黑狗,辯稱是狗撞倒陳婦。


檢方為釐清事發經過,隨即請楊女帶兒子與黑狗到陳家,就地召開臨時偵查庭,檢方發現死者白褲後方有一道鐵鍊痕跡,與小腿傷痕吻合,認為陳摔死不只是狗的問題,楊女才坦承當時將狗拴在機車後方遛狗,檢方當場訓斥楊女:「日後不得再以此方式遛狗。」




犯行最重可囚兩年
陳婦兒子表示,多虧檢察官查明真相,「母親去世的日子,剛好是六年前過世父親的忌日,很巧!」楊女昨不願受訪,強調:「這沒什麼好報(導)的。」



律師郭憲彰指出,飼主明知鐵鍊這麼長,遛狗時應可預期狗會亂跑或有人會被鐵鍊絆倒,卻疏於注意因而致人於死,已觸犯過失致死罪,最重可處兩年以下徒刑。




狗鍊絆倒婦
示意圖

楊女把狗拴在機車後方遛狗,途經陳婦身旁,但狗從另一邊繞過陳婦,鐵鍊當場把陳婦絆倒,她整個人往後仰,後腦杓撞地昏迷致死。


養狗疏失可能觸犯法條
◎狗咬人或撞人成傷:
.狗主人可依過失傷害罪處6月以下徒刑、拘役或科500元;致重傷者處1年徒刑。
.被害人另可提民事求償
◎狗咬人或撞人致死:
.狗主人可依過失致死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元以下罰金。
.被害人可提民事求償。
◎狗吠擾人安寧:警方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6000元以下罰鍰。
◎遛狗未清理狗大便:環保局等行政機關可處飼主1200~6000元罰鍰。
資料來源:律師郭憲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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