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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基金買不動產 黃金有譜
【吳靜君╱台北報導】金管會昨日通過,由銀行發行的海外基金,除了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外,還可以投資海外的不動產、黃金等商品,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表示,由於涉及海外投資,近期內會與央行商討相關限制,短期之內就可以實行。
金管會委員會昨通過「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約管理辦法」,除原先符合一定條件的信託業者,開辦新型態信託商品採取負面表列方式,也就是事後備查即可外,也放寬信託業的海外投資範圍。
盡快與央行商討
一般投資人到銀行購買基金,是屬於信託業的一種,另外,委託人拿錢到銀行(受託人)去財產信託,有指定的受益人,也是信託業務的一種,如銀行具有決定權,也可決定投資標的。
過去法令限制信託業運用信託金額時,若投資海外,只能投資海外的有價證券,或者共同基金,但是金管會決定放寬這個限制,將海外投資範圍擴及至海外不動產及黃金等多元化商品,增加信託業管理財產信託的彈性。
放寬海外投資,涉及央行外匯管制,雖然金管會委員會通過相關法規,但還是得等央行點頭,才能有其他的施行細則,林棟樑表示,會盡快與央行商討。
金管會表示,委員會通過此法案是依據「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約管理辦法」第18條之1第2項所授權訂定的,該法已經在今年7月就已經完成預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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