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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火車 害摔傷國賠
2008年07月30日蘋果日報
阿里山小火車與月台間空隙太大(圖),害乘客滑倒摔傷。嘉義林管處提供圖片: 1 / 1
【寶智華、楊忠翰╱連線報導】一名女子三年前搭阿里山小火車,在祝山站下車時滑倒摔傷,她指是火車與月台間空隙太大,加上月台地磚濕滑,造成她摔傷,聲請國賠二百五十六萬餘元。
嘉義地院以當時管理鐵路的嘉義林管處確有疏失,但女子也有責任,昨判准國賠十四萬四千餘元。
月台間隙達30公分
嘉義林管處秘書范揚晉昨說:「等收到判決書,再研議是否上訴。」范揚晉並指出,事後已在月台地磚補強防滑條。
聲請國賠勝訴的女子王怡雲昨氣憤說:「太扯了吧!竟只賠十四萬元。」她表示,此事害她丟了工作,現在只能打零工,還因脊椎受傷不能跑跳;將與律師討論爭取權益。
王怡雲表示,當天下車時因火車與月台間有三十公分空隙,加上地面濕滑,害她邁大步跨上月台時滑倒跌坐地上,造成背部、脊椎和骨盆受傷,住院好幾個月無法工作。
計算其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共索國賠二百五十六萬一千九百十五元。
法官指嘉義林管處雖有疏失,但因火車門上有「請注意車廂及月台間空隙」警語,認為王女也應負三成責任,判國賠十四萬四千零一十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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