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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慶8員帶走資料 加盟中信打老東家



2008年07月30日蘋果日報


歷歷在目
房子成交總價高,有的房仲店頭甚至成交億元豪宅,佣金收入就可以吃好幾個月,因此各店的交易資訊被業者列為營業最高機密,誰能掌握最多交易資訊,誰就佔上風,不惜出奇招搶生意。




競業禁止難成立
業者最津津樂道的是九年前,八名永慶房屋離職員工帶走數十箱資料,自立門戶還加盟了中信房屋,落腳在大安森林公園一帶,與近在咫尺的永慶老東家搶生意;緊追不捨的永慶房屋控告他們背信,纏訟三年後背信罪二審定讞並須賠償永慶一大筆錢。



太平洋房屋也曾有四名經紀人離職後,三個月內先後加入其他品牌,遭太平洋以違反事前約定而要求每人賠償五十萬元,不過法院認為競業禁止約定形同限制離職人的職業選擇自由,判決太平洋房屋敗訴。



美商易而安不動產行銷顧問張欣民說,業主不能擅自祭出競業禁止,除非因員工洩漏營業機密造成僱主損失,否則僅能採取「道德勸說」。



交易資訊如此重要,業者自然處心積慮要防堵自己的資訊被挖被竊,不少業者面試員工便要求應徵者填寫有無其他親人在業界工作



以信義房屋為例,除了要求業務員須無相關經驗外,有無親戚從事相關行業亦須據實勾填,錄取後要是被查出事實不符,就直接開除。記者林大正




房仲業重大訴訟案件
2008/01 信義房屋控告前員工葉建輔涉及背信、盜取公司商業機密。
結果:未定
2007/10 東森不動產控告東森房屋,要求更名。
結果:一、二審皆判東森不動產勝訴
1998/07 永慶房屋控告王國添等8名離職員工竊取機密。
結果:判決定讞,7名離職員工敗訴,須賠償34萬至188萬元
1997/06 太平洋房屋控告4名離職員工竊取機密、違反「競業條款」。
結果:太平洋房屋敗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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