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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格包商遭解約   照收費

疑損條碼    迫民營業處繳錢   恐涉不當牟利

 

2008年07月30日蘋果日報

 







 

張先生拿著三重地區停車單說,他到便利超商繳費,卻發現條碼失效(紅框處),而停車單背面卻載明繳費代收處(藍框處),實在很矛盾。圖片: 1 / 1





承包經營台北縣多處路邊公有停車格的百清開發公司,為搶停車費槓上台北縣政府交通局的爭議越演越烈,交通局除於7月17日強制接收百清承包的蘆洲地區停車格經營權,已再向板橋地方法院聲請通知強制執行接收汐止地區經營權。


對此,百清仍反控交通局相關人員瀆職。


律師指出,百清涉《民法》不當得利及《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嫌。投訴組


4月起百清開發公司傳出因繳不出權利金遭交通局解約,就破壞、變造停車單條碼,導致民眾無法到超商繳費,百清還要求民眾直接到百清營業據點繳費,造成民眾不便,至今本報仍持續接獲民眾投訴。




超商條碼刷不出來
桃園張先生抱怨,「害我得從桃園跑回三重繳錢,太麻煩了吧。」汐止廖小姐致電詢問交通局,才知道是百清為搶停車費破壞條碼,她說:「這也太亂搞了吧,損害我們民眾的權益。」



對此,百清總經理林鼎洪仍稱沒破壞條碼,指是「停車單放在車上,天氣太熱,有可能導致條碼刷不出來」,建議民眾到百清的據點人工繳費。


他指控交通局扣住停車費不給,才使百清周轉不靈繳不出權利金,還說交通局帳目不清,已向檢調單位檢舉。



不過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侯來換表示,百清承包經營北縣三重、蘆洲、汐止、海山、樹林、鶯歌等地停車業務,是百清欠繳權利金才於5月中解約,且交通局無帳目不清問題。


他說,沒想到解約後,百清還是繼續派人去停車格開單收費,還破壞停車單條碼,讓民眾無法到超商繳費,「甚至曾動員旗下員工到縣政府抗議。」



科長侯來換表示,因嚴重影響民眾繳費權益,已對百清提告,並在7月17日前強制接收百清承包的大部分地區經營權,也已向板橋地方法院聲請強制接收剩下的汐止地區2000多個停車格。爭議期間各地區的停車費用仍須繳納,請民眾循交通局公布的其他管道繳費。




交通局有責平糾紛
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廖芳萱指出,合約已終止,百清繼續收停車費會涉嫌不當得利,另外,停車單屬公文書,百清破壞條碼若屬實,則已涉嫌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她還說,無論百清與交通局間有什麼糾紛,「破壞條碼損害民眾繳費權益就是不對」,建議交通局加速處理,以減少民怨。




停車單條碼遭破壞補繳方式
1.登入台北縣政府交通局網站列印補繳單:http://www.traffic.tpc.gov.tw/_file/1559/SG/25987/D.html
2.等交通局寄發逾期補繳通知單,持單至超商繳費不用受到處罰
3.信用卡、網路銀行轉帳
4.至交通局7處停車管理場辦公室臨櫃繳款
5.任何疑問可撥交通局免付費電話:0800-007-550
資料來源:台北縣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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