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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女人能力差 教部判賠

遴選校長 失言代價200萬

婦團讚司法進步

 

2008年08月07日蘋果日報

 





陳金蓮昨感慨地說:「教育的源頭存在性別歧視,我若不告,死後會遺憾。」吳貞慧攝 圖片: 1 / 1





【綜合報導】


台灣科技大學副校長陳金蓮,前年參加宜蘭大學校長遴選時落選,她不滿遴選委員中山大學校長張宗仁,面試時問她:「女性候選人在募款方面比較吃虧,妳認為呢?」涉性別歧視,向教育部及張索賠。


法官昨判教育部和張須賠兩百萬元、登報道歉,並在教育部網站道歉至少一個月。


男女平等
將轉任聖約翰科技大學校長的陳金蓮,昨天眼眶泛紅地說:「教育的源頭卻存在性別歧視,讓我痛心疾首,我若不告,死後會遺憾。」


她說,事發時自己被氣哭、失魂落魄,只希望藉此官司,讓更多有能力的女性被發掘。



針對此一判決,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說:「很高興法官判出合乎性別平等精神的進步判決。」


女律師林仟雯也說:「女性工作能力不比男生差,女校長募款的效果應更好,委員的說法確有可能貶損女副校長的名譽。」




杜正勝未出庭挨罰
前年四月,教育部遴選宜蘭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在面試陳金蓮時,張宗仁問她:「女性候選人在募款方面比較吃虧,妳認為呢?」陳女聽到後楞了一下,她事後氣憤難平,落榜後告上法院,要教育部和張宗仁賠償。



代表教育部的前部長杜正勝,挨告後因不出庭,曾被罰款三萬元,他與張宗仁都說,遴選過程沒有性別歧視,也沒以募款能力作為遴選基礎。



但法官趙子榮認為,張宗仁以「女性候選人募款比較吃虧」詢問陳金蓮,就是把性別和募款能力扯在一起,已構成性別歧視,而所有委員也都被張影響,把性別當成遴選標準之一,加上杜正勝後來草率圈選另一候選人,認定教育部已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




被告硬扯襲胸判決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昨強調,教育部曾就此案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認為並無歧視,不明白為何會敗訴,會討論是否上訴。



張宗仁昨則表示一定會上訴,他說,陳金蓮的募款規劃中只提到「育成中心」,他才問:「會不會女性的募款能力差一點?」用的是問句,不是指女性募款能力差。


他還指摘法官,襲胸十秒、舌吻五秒等該判的罪不判,此案的判決也不符比例原則。



他還說:「大家都是母親懷胎十月生下來的,怎麼可能不尊重女性。


但若女性權利高到這個程度,以後變成沒人敢當裁判,因為不知道何時會不小心講錯話。」




職場性別歧視申訴管道
.勞委會:0800-211459
.婦女新知基金會:(02)25028715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02)23638841
.婦女權益促進會:(02)23212100
註:可向各地勞工行政單位申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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