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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尺碼徵胖櫃姐 腰圍須過30 「太瘦不行」
違《就業服務法》
2008年09月09日蘋果日報
【魏斌、楊惠君╱連線報導】
高雄市一位蕭小姐日前因被主管嫌胖,憤而離職,現則有家大尺碼服飾店徵求店員,徵人廣告指名要腰圍三十吋(七十六點二公分)女店員,
昨記者以應徵身分致電詢問,店家還特別交代:「太瘦的不行喔!」
但高市勞工局長吳清賓說:「徵人限制腰圍有違反《就業服務法》、就業歧視之嫌」該局會進行瞭解、勸導。
這家「限30腰以上」才能應徵的服飾店,是在高市五福二路上的「YBS大尺碼生活館」,該店周邊百公尺內還有四家大尺碼服飾專賣店,號稱「高雄大尺碼服飾大本營」。
工作時瘦下來得離職
YBS不願對此限制表示意見。記者昨以應徵身分致電詢問,店家叮囑:「一定要能穿我們的衣服,我們最小的M號就是三十吋,這樣才有說服力!」
店員還表示,若工作期間瘦下來,「瘦到不能穿店裡的衣服,就不能繼續做了,不過我們身材都有維持,沒有人因為瘦下來被迫離職的啦!」
一位在大尺碼服飾店黃姓店員也說:「瘦子賣大尺碼服飾沒說服力,顧客心裡會嘀咕,『妳這麼瘦,怎麼穿都好看,怎麼可能知道我的想法』。」
「若能和一群身材「相當」的人一起工作,應該會比較沒有壓力,」蕭小姐聞訊說,「不過我還是想減肥呀!」她不會特別去應徵胖妹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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