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樓闖5樓修漏 起訴

滲水4年 鄰不出面「豁出去了」

 

2008年08月08日蘋果日報

 




 

林哲男指著原本漏水的地方說,四年來他已修過很多次,直到這次跑到樓上修漏才修好。王吟芳攝 


【王吟芳╱高雄報導】

 

住在高雄市一棟公寓四樓的男子林哲男,不滿五樓空屋漏水長達四年,屋主又不出面處理,去年聖帕颱風過後房子漏水嚴重,他忍無可忍,找鎖匠到五樓開鎖進屋進行防水工程,卻因此挨告。

 

檢察官認定他破壞門鎖後,進入鄰居房內,昨依侵入住居及毀損罪將他起訴。


家具毀損屋頂屢修
林哲男(五十歲)昨受訪說:「當時真的已經別無選擇了,氣死了,豁出去了。」


記者問他,難道不知道私自進入鄰居房子會吃上官司,他反問記者:「我忍了四年,房子一修再修,其實樓上根本沒住人,但我找鄰里長跟管區警察代為通知,五樓屋主又不出面,你說我該怎麼辦?」



林哲男表示,他十年前搬進來時,房屋狀況良好,但四年前開始,他發現主臥室及隔壁的書房天花板約一半面積都會滲水,他原本不以為意,但情況越來越嚴重,漏水甚至搞壞了櫃子、床罩和許多書。


每到下雨他就忙著搬開家具,擺三、四個臉盆接水,因五樓鄰居根本不在,他只好多次整修自家的天花板。




鄰少在家地板積水
林哲男說:「每次修好大約過半年,就又開始滴水,颱風時更是屋外大雨、屋內小雨。」他甚至被漏水搞到很怕下雨天,一到下雨天就心煩,上班時也會胡思亂想「不知道房子漏水漏成什麼樣子?」



去年八月,聖帕颱風來襲時,林家又嚴重滴水,他忍無可忍,直接找鎖匠上五樓開鎖,破壞門鎖後,才發現樓上不但是空屋,陽台已經積水,室內地板也多處積水發爛,才滲到樓下,讓他幾乎傻眼。



他讓工人進屋抓漏,並撬開地板進行防水工程後,自己的房子雖不再漏水,但五樓屋主發現他擅自進入,對他提告,而檢方認定他犯行明確,昨將他起訴。


《蘋果》記者昨至五樓採訪,但無人應門。



針對此案,律師林敏澤認為,林進入鄰居房子是為了修繕,並非「無故」,不見得構成侵入住居罪,至於破壞門鎖,「敲壞一道鎖造成的損害,跟長年受到漏水房屋的困擾相比,哪個比較嚴重?」也不見得會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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