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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男愛上富家女 簽約保證薪4萬


2008年08月08日蘋果日報


【葉濬明╱彰化報導】

一名王姓農家子弟透過人介紹與銀行主管的楊姓千金相戀,但楊父認為王男學歷收入低,不贊成兩人交往,不過楊女十分堅持,楊父只好擬妥「婚嫁合約書」,要求男方至少得念完大學、薪水四萬元以上的工作,不得未婚懷孕等條款。王男為求抱得美人歸,當場簽下合約書。

見證該合約介紹人唐俊民說,專科畢業的王男為早日迎娶,已插班考上大學,每天上班前先去送羊奶,晚上經營網路拍賣。


要求不可未婚懷孕
唐俊民表示,這名二十九歲的楊姓女主角、大學畢業,目前在私人診所擔任行政職,父親是銀行主管、母親則是退休教師,雖然幫他介紹過醫師、公務員等對象,但她就是看不上眼,反而對只有專科畢業王男來電。

但楊父獲知女兒交往對象學歷、收入都不高,並不贊成女兒與他交往,女兒為此差點鬧家庭革命,楊父才妥協簽下男方必須大學畢業、有穩定工作、交往期間不可在外過夜、婚前不可懷孕等內容,否則女方不得繼承遺產的「婚嫁合約書」。

兩性專家廖輝英說,女方父親要求簽下這份合約,主要也是鼓勵男方上進,在情、理上是OK的。

但律師趙惠如認為,這份合約並沒有法律效力,尤其是財產繼承權部分,並不能對未發生的事,預先拋棄繼承,因此這份合約應該是女方家長測試男方是否真心與女兒交往而已。


 





窮男愛上富家女 想結婚先簽合約


[/url] 更新日期:2008/08/07 12:09 黃志偉







結婚前要先立合約,這樣的真實案例發生在彰化縣,一名農家子弟和豪門千金談戀愛,但女方父母覺得對方沒錢,而且只有高中學歷所以百般阻撓,雙方甚至簽下「婚嫁合約書」,要求男方必須進修到大學畢業、不可以過夜、不可以懷孕等條款等五大項,如果男方違反其中一項,就視同「毀約」,雙方不可以再交往。

照片中的王姓女子今年30歲,留著一頭長髮,臉蛋上還有兩個酒窩看起來很清秀,2個多月前,她透過媒人介紹和個性木訥的楊姓男子陷入熱戀,但沒想到女方父母親極力反對。



媒人唐俊民:「王小姐他們家是南彰化望族,爸媽怕她吃苦,所以希望楊先生立下婚姻合約書。」



媒人說,女方父母覺得男方只有高中學歷,家裡又務農,經濟狀況差,阻撓不成,乾脆要求雙方簽下的「婚嫁合約書」,內容列出五大項條件,包括男方必須進修到大學畢業、有一份月入4萬元的穩定工作、雙方不可以在外面過夜、婚前不能懷孕,否則就算是毀約,男方不只簽名同意,還身兼3份工作,拼了!



唐俊民:「(楊先生)一大早就去送羊奶,羊奶送完接著去上班,上班回來又接著做網拍生意。」



媒人說,其實男方一開始看到合約覺得被刁難,但小倆口溝通後決定試一試,就連媒人婆也成了這張合約書的唯一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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