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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兒寫狀紙 控父遺棄


2008年08月09日蘋果日報


【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縣三十六歲的離婚高姓男子,去年丟下最大僅十二歲的四個子女跑路躲債,四幼童拿出身上銅板湊錢買泡麵果腹,撐到第六天才被母親發現,其中十一歲兒子於是寫狀紙控父遺棄。


法官也於昨天父親節,將這名惡父判刑四月。



四童湊200元買泡麵
事實上,高男被檢察官起訴後,就努力修補親子關係,假日會到前妻住處帶子女外出遊玩,而四個子女已原諒父親;


法官認為若讓高判刑入獄,恐影響孩子生活,因此昨將他減刑輕判四月,還可易科罰金十二萬元。



高男於二○○一年與前妻離婚,也取得小孩監護權,他雖和四子女同住板橋市,但因要躲債,常不回家,但會留錢給孩子吃飯。



去年五月五日,高再度不告而別跑路躲債,但這次他卻未留生活費。



才十二歲的長女放學回家,發現爸爸不見,於是要十一歲弟弟,和分別僅九歲和五歲的妹妹,找出身上與家裡所有零錢,結果勉強湊到兩百多元。



接下來幾天,小姊姊就拿著這些零錢,買泡麵煮給弟妹吃,四人白天照常上課,也沒把此事告訴老師、鄰居、親友。


直到十月十日深夜,高的前妻打電話問候子女,才發現前夫竟拋下子女跑路,趕緊把孩子接回照顧。




爸爸被判刑4個月
而十一歲的獨子,因氣不過爸爸竟拋下他們不管,於是拿出一張A4影印紙寫成訴狀,向板橋地檢署控告父親遺棄。


高應訊時聲稱,因小孩要上學,不能跟著他躲債,他才會獨自離家,但有請友人幫忙照顧孩子,他還說,前妻也會定時打電話了解小孩狀況,自己並未遺棄孩子。



板橋地檢署依遺棄罪將高起訴後,法官當庭動之以情,要高摸著自己良心,捫心自問是否忍心看子女出庭作證,承受被父母詰問的折磨,高於是向法官認罪,昨也被判刑四月。



案發後,四子監護權一度改歸高的前妻,但因前妻另有新戀情,加上孩子也已決定原諒爸爸,雙方又決定將孩子的監護權改歸給高,但四個孩子目前仍和母親同住。




狠父棄子示意圖


 


1. 高姓男子離家後,4個孩子找遍全身上下,湊到200多元過活。


 



2. 母親打電話來問候時,才發現4個孩子已經靠吃泡麵過了6天。


 




3. 11歲的獨子不滿爸爸丟下他們,自己寫狀紙控告父親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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