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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單 繳費期限「2.30」

 

2007年03月02日蘋果日報

 

牙醫師收到的路邊停車單,繳費期限竟然是二月三十日(紅框處)。羅國甫攝圖片: 1 / 1





【羅國甫╱台北報導】


「很抱歉!繳費截止日是二月三十日,恐怕沒辦法入帳,這張停車收費單我們沒辦法收喔!」


北縣一名牙醫師前天到超商繳停車費時,竟遭超商店員拒絕代收,才發現繳費期限是「二月三十日」,牙醫師不解地說:「二月最多也只有二十九天,繳費單竟開這種不可能存在的日期,不知道怎麼繳?」




「收費員筆誤」
在三重市中正北路開牙醫診所的石公燦,上個月十五日將車停在診所前的停車格,先後被開兩張停車單,當時將停車單拿回診所後,也沒注意到繳費期限,直到前天下午,診所護士提醒說有兩張停車單已快到期,拿到超商繳費,才發現這起烏龍。


石醫師無奈地說,原有的路邊停車收費亭也取消了,超商又拒收,只能眼睜睜看著繳費單過期。


對此,台北縣交通局停車營運課課長侯來換指出:「這純粹是收費管理員開單筆誤」,她將會派員到石醫師的診所,將停車單的繳費截止日期改過來,這「並不會造成逾期繳費」,不會有罰款問題,她並承諾以後會加強管理員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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