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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無照總幹事 保全業者認錯

 

2008年08月29日蘋果日報

 




 

崇聖管理維護公司錯解法令,指派無證照人員到委任社區當總幹事。 圖片: 1 / 1






函釋3年前已修正
【投訴組╱台中報導】


台中縣楊小姐投訴,向住處大國社區管委會檢舉社區總幹事無合法公寓大廈事務管理員證照,但社區委任的崇聖管理維護公司卻指稱與社區的契約已排除資格限定。


營建署第三科指出,崇聖的主張已違法,民眾可檢舉。


對此,崇聖管理維護公司副總陳明章承認錯誤,允諾依法行事。


「我只想搞清楚,到底是我錯、還是他們錯。」楊小姐說,她曾數度向管委會反映社區蔡姓總幹事無照違法,都沒效果,


6月30日看了《蘋果》報導《保全公司違法 派無照總幹事》一文,得知總幹事須有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證照,再次反映,


但崇聖公司卻提出營建署曾函釋,總幹事證照的必要性,可由雙方約定,而與該社區的契約已排除資格限定。


記者詢問營建署,建管組第三科指出,崇聖所指函釋早在是2005年就已修正,規定管理公司派駐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事務人員一定要有證照。


對此,崇聖管理維護公司副總經理陳明章則說,並不知函釋已做更正,將即改派有照人員暫代大國社區職務,並要求蔡姓總幹事考照。


大國社區主委林進澤表示,會要求業者依法辦理。


營建署建管組第三科表示,社區管委會不明函釋尚屬合理,但業者以此營生,竟指稱不明白規定,太說不過去,遇類似違法情況,民眾可直接向縣市建管單位或營建署檢舉。營建署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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