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血滴子」掉零件可罰6000
九月起增列自小客
民眾批:爆胎也罰不合理
2008年07月19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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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駕駛人在國道或快速道路,若發生保險桿、胎皮等零件掉落事件將遭罰。資料照片圖片: 1 / 1
【李姿慧╱台北報導】去年國道發生兩起車輛掉落零件和鐵片變成「血滴子」(小說中砍頭武器),兩名駕駛人遭前方掉落的車輛零件削掉半個腦袋慘死案例,交通部將修法嚴管,最快九月底起,駕駛人在國道或快速道路,若保險桿、排氣管、輪胎或胎皮等零件掉落,可被罰四千到六千元。民眾痛批規定不合理,「誰能判斷自己輪胎會不會爆胎。」
原僅罰貨車掉物品
開車族劉先生表示,車主也不願意零件掉落,但有時候車輛老舊自己爆胎導致胎皮飛出,車主已經是受害者,還要受罰,根本是欺負人。
開車族王先生說,如是鐵片掉落國道的確很危險,但輪胎胎皮掉落也要罰,根本太不合理,高速公路上爆胎是常有事,又不是車主自己可以控制,上路前誰能判斷自己輪胎會不會爆胎,爆胎要罰不合情理。
過去車輛在國道上,僅有貨車掉落運載物品才會被罰四千到六千元,公路警察局去年取締三千四百一十件,但交通部統計,過去一年總計有高達一萬六千八百四十四件貨車在國道上掉東西事件,包括棺材、木板箱、棉被或布袋、紙箱、砂石、鋼釘、鋼筋等物品,其中更有一百件是物品掉落肇事釀禍,導致兩人死亡、十八人受傷。
另考量去年發生車輛零件掉落殺人事件,交通部決定修改「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規範各車種若在國道上掉落車輛零件,如保險桿、排氣管、胎皮或車輛爆胎掉落輪胎等,甚至大量漏油,因恐危及後面車輛安全和打滑,將研議增訂罰則,處四千到六千元,包括自小客車等各式車種都適用,最快九月底上路。
平日應做車輛保養
交通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教授吳宗修指出,車輛上路若出問題、掉零件,不僅自己危險,也會讓後面的車發生危險,車主只要車輛平時定期好好保養,就不用擔心受罰。
國道高速公路局交管組長康志福指出,國道或快速道路因車速快,只要有一小片東西掉落,就足以影響別的車輛行車安全或致命,新規是要提醒用路人上路前應做足車輛檢查和定期保養。
國道及快速道路上車輛零件掉落罰則
◎現行規定:貨車載運物品掉落,罰4000~6000元
◎問題:
.車體零件掉落,不處罰
.車體零件掉落引發嚴重致死或行車安全問題
2007年發生車輛煞車鼓鐵片脫落,擊破後方車輛擋風玻璃殺人
◎新規劃:
.擬規範國道或快速道路上包括自小客車在內的所有車輛,若有車體零件掉落,將罰4000~6000元
.未來輪胎、胎皮、保險桿、排氣管、鐵管等汽車零件不得掉落國道或快速道路,車輛也不得大量漏油讓後面車輛打滑
◎上路時程:9月底或10月初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