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7月24日蘋果日報
當時老婦僅用布條綁往身後的幼童,且沒戴安全帽,目睹民眾不禁為兩人安全擔憂。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指出,後座的幼童未戴安全帽,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老婦可處500元罰金,雖然幼童站在機車後座無明確法條規範,但顯已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文˙圖╱孫英哲
彰化花壇有一位老婦人,騎摩托車載2歲孫子,不但把孫子放在後座,還只用一塊布條捆住幼童,讓幼童站立在後座上面,一路上看到幼童不斷揮手,雙手做插腰動作就像是表演特技,這麼驚險的動作讓路人看了捏把冷汗。
摩托車在大馬路行進中,2歲的孩童放在後座,竟然是這樣站摩托車的,騎車的是60歲的阿嬤,她僅僅用傳統背小孩的長布條捆住後面的孫子,固定孫子的腰部和臀部,問題是,摩托車騎動,年紀小小的孫子,雙手沒抱住阿嬤,又揮手、又插腰,路人看了實在危險。
員警:「這是妳嗎?這個是妳嗎?」阿嬤:「嗯。」員警:「孩子站著?」阿嬤:「對是我啦。」交通隊循著照片上的車牌找上門,阿嬤嚇的以為「事情大條了」,原來,每天都要去醫院復建的她,孫子沒人帶,只好騎著摩托車載著去,但這樣的載法,阿嬤自己也覺得不妥。
員警:「孩子站著?」阿嬤:「對啦,對啦,對啦。」員警:「阿嬤,妳這樣很危險,以後不要這樣了。」阿嬤:「好啦,好啦。」員警:「很危險,因為你如果車子一衝,孩子就會掉下車,不然就會跌倒,很危險。」阿嬤:「喔。」
員警:「孩子又沒戴安全帽。」阿嬤:「喔,喔,好好好。」員警:「證件給我一下好嗎?」阿嬤:「你要給我罰錢是嗎。」
由於後座的幼童,沒有戴上安全帽,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交通隊對阿嬤開出500元的罰單,至於幼童站在機車後座,也觸犯兒童少年福利法,阿嬤這一載,載出了問題,她直說下次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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