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毒教父坑殺癌患 判2年半
受害女泣訴:不知悔改 判他20年也沒用
2008年08月14日蘋果日報
賺黑心錢
林光常(四十五歲)昨沒接手機,律師則強調林沒慫恿癌患放棄化療,使用「一根筷子」測量法也只是幫求助者找出最適合的食物,並非看病。
而揭發林光常的癌婦呂育嫻,昨哽咽說:「檢察官不是求刑八年?法官判太輕了吧!林光常若有悔意,判刑一天就夠了,但他不知悔改,就算判二十年也沒用。」她表示會上訴。
林光常聲稱是美國博士,在外國當過客座教授,曾用喝胡蘿蔔汁治好癌患,並警告「血癌不可做化療、放療,不然會誤診」,他從二○○二年起,更透過廣告、著作,向消費者推薦他所經營路加公司的酵素等產品,吹噓能治癌、排毒,搭配他的排毒餐,效果更好。
婦人控訴隔天病逝
病患指控,林光常還會用一根筷子抵住患者疼痛處,等筷子被彈開落地後,聲稱肌肉很有抵抗力,要病患繼續吃排毒餐、健康食品。
婦人林雅惠前年發現得了乳癌後切除乳房,她看了林光常的書及見證廣告後,拒絕化療只吃排毒餐和酵素,但癌細胞仍蔓延,去年九月五日她在病床上咯血向《蘋果》控訴林光常,但隔天就病逝。
另一名工程師罹患鼻咽癌後,只吃健康食品與排毒餐,結果不到一年就病故,年僅二十六歲。
林雅惠去年在病床上咯血控訴林光常,隔天就病逝。
未通過中西醫考試
罹患乳癌的呂育嫻,花了約二十萬元買林光常推薦的產品後,三餐則吃排毒餐,還放棄化療,結果二○○六年癌細胞復發還擴散,於是揭發林光常。
林光常雖堅稱,始終要患者與讀者「生病一定要看醫生」,還說自己即使蒙冤,仍堅持「為人類健康貢獻的偉大使命」。
但法官認定,林根本沒通過國內任何中西醫考試,或受聘於醫學校系,卻幫人看病還以十倍高價販售成分普通的健康食品,昨依常業詐欺及違反《醫師法》、《健康食品管理法》將他定罪。
「排毒教父」
林光常檔案
◎年齡:45歲
◎學歷:健行工專電機科畢(現為清雲科技大學)
◎經歷:
.美商永久傳銷(Forever)講師
.台灣癌症基金會顧問
.著有《無毒一身輕》等4本書
◎爭議:自稱美國環球大學醫學博士,但該學歷台、美都未承認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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