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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鄰共用牆 延伸加蓋不違法

 


2008年08月02日蘋果日報


未具名讀者問:
房子與鄰居共同使用牆面,但整堵牆都在我家的地界內,這樣算共同壁面嗎?


由於房子是磚造,屋齡也已有三十幾年,三樓以混凝土施工,我擔心一、二樓的載重無法負荷,但是鄰居說,之前我爺爺有簽同意書,同意給他們使用,但這樣他們就可以加蓋到三樓嗎?



現在鄰居告我們阻擋他施作工程,要損害賠償一百五十萬元,他有這樣的權利嗎?如果要求他們拆屋還地,和因工程施作破壞到我屋牆面導致漏水,可以要求賠償嗎?




律師謝錫深答:
左右房屋共用一堵牆,雖整堵牆都在讀者的地界內,但也算共同壁面,而且建築物存在這麼久,應如鄰居所言,是當年讀者的爺爺同意讓他們使用,如今您接續使用這棟房子,依法也必須繼承這樣的關係。




若有損害可求償
因此,鄰居沿著壁面繼續往上加建,因屬建築延伸物,並不違法,所以也無拆屋還地問題。


若您擔心加蓋造成坍陷或因對方施工造成您的房屋牆壁漏水,可依《民法》要求鄰居預防可能因施工造成的損害,若已受損害,則可舉證請求賠償。



此外,除非您以鄰居加建至三樓有安全之虞,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鄰居暫停施工,直至官司結束,否則您如果直接阻擋鄰居施工,恐怕反而要負擔損害賠償之責。建議您先申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再透過訴訟爭取權利。



記者許淑惠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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