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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遭竊 調市府監視畫面被刁 稱須警方行文


學者批:行政僵化要改進


2008年08月28日蘋果日報


李先生指著台北市政府說,他因腳踏車失竊想調閱市府東門的監視錄影畫面(箭頭處)卻遭刁難。


李先生停在台北市政府東門對面的腳踏車遭竊,向北市府駐衛警請求調閱東門兩支監視器錄影畫面,卻被以主管休假、須警方行文為由拒絕,甚至隔日才發現主機已損壞根本沒錄影,他大罵:「刻意刁難嘛!」

 

對此,北市府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坦承疏失。

 

學者批評,北市府行政僵化、管理不完善,有必要改進。

 

投訴組


台北李先生說,8月3日周日下午3時,他與未婚妻騎著兩輛才剛買4天、各價值6500元摺疊腳踏車到信義商圈,並把車鎖在台北市政府東門對面腳踏車專用停車架,兩小時後回到停車處,發現車已不翼而飛,「我們各上3個大鎖,結果還是被偷了」,只好向警方報案。


李先生表示,他發現市府東門正好有兩支監視器正對著失竊地點,便請警員陪同向東門一男性駐衛警請求調閱監視錄影畫面。


兩支監視器已故障
駐衛警原先說主管休假,不能調閱,經警員不斷溝通,才帶他們到監控室,確認監視器拍攝角度雖未直接拍到失竊地點,警員認為可能拍攝到竊賊離去畫面,但對方仍堅持隔日上班時間才能調閱。


隔日李先生特地請假前去,卻被值班駐衛警告知:「東門兩支監視器的主機在周六晚上10時58分就故障,後來只能監看不能錄影。」害他們白跑一趟。


 台北市政府東門的監視器。




市府坦承態度失當
李先生抱怨,附近商家都很熱心協助調閱監視錄影畫面,沒想到卻在市政府碰一鼻子灰,「實在氣人。」


對此,北市府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秘書涂孋瑛坦承疏失,指依「台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須警方正式行文才能調閱監視錄影畫面,


但駐衛警對市民困境不夠同理心,「態度有點失當」,且監視器主機故障情況交接不清也有疏失,已對失職駐衛警記申誡處分,往後也會更加強駐衛警的教育訓練,並向李先生致歉。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陳耀祥指出,雖然依規定警方行文才能調閱錄影畫面,但既然有警察陪同,「公文可以事後補送」,且駐衛警交接不清讓李先生白跑一趟,顯示北市府行政僵化、管理不完善,絕對要檢討改進。




遭竊如何向公務機關 調閱監視畫面
●先向警方報案作成紀錄。
●以書面文件報請警方同意後,向公務機關申請調閱。
●若時間急迫,可請警員陪同向機關調閱,但應補辦申請手續。
●若遭拒,報請警方正式行文調閱。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台北大學助理教授陳耀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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